搜索引擎为什么容易作恶。

最近搜索引擎有点火,具体有多火,各位可以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

比如:

搜索引擎为什么容易作恶

然后:

搜索引擎为什么容易作恶

还有更火的已经上热搜了,大家请自行查看,谢谢。

首先我要明确的是:本文旨在分析透彻搜索引擎本身的属性和特征,而不在于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

作恶或者做任何事情基本条件是:能力+意愿。

也就是有作恶的能力(客观),也要有作恶的意愿(主观)。这二者可能互相关,但是都必须具备才有恶果。

我们日常面对他人作出的一个恶果,往往偏向于道德评价,关注主观意愿方面;而面对一个好结果,往往偏向于客观分析。这种习惯是不客观的。

而本文主要着重于客观,也就是能力方面的分析,通过这个分析你会明白为什么互联网产品那么多,唯独搜索引擎特别破事多?


如果你在一个大森林里要找一匹马,把猎犬放出去,结果猎犬找回来一只鹿,然后告诉你:这就是马。你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不信你自己去找,不服我咬你哦!请问这时你会有一种怎样的心情?

科技发展是一个不断分化的过程:

  • 学科不断分化,研究领域越分越细;
  • 应用不断分化,标准和规则越来越多。

这就导致基于科学技术而发展起来的现代社会全方位分化:

  • 政府职能不断分化;
  • 城市不断分化出各种功能区;
  • 商业经济不断分化出各种玩法;
  • 商品花样不断增加,功能不断增多;
  • 职业不断细分;
  • 围绕职业不断分化出各种需求,进而再分化出满足这些需求的职业……

这些都是对群体的分化。对个体分化也一样——

以前城里出行就三个方案:公交车、自行车和走路;现在地铁、轻轨、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这是将人腿的功能不断分化;

以前做家务都是亲力亲为,“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现在不仅有洗衣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甚至连炒菜机都出来了,这是将人手功能不断分化;

以前中央电视台就一个频道,现在国内频道都不知道分化出多少个了,十几个总是有的吧?这是将人对信息文化的需求不断分化;

以前记得一些参数、公式、知识、方案……真可以说得上是能人,他们能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但是现在硬盘里有现成的,甚至电脑还可以帮忙计算、自动生成结果,这是对大脑记忆和浮点运算能力的分化。

上述这些分化已经深刻而显著地改变了世界,影响每一个人,甚至直接影响对人的要求——

记住固定的信息已经越来越没用了,现代社会对于创造性、开拓性以及对新环境的适应才是重要能力。因此公司开始抛弃老员工、孩子开始看不起父母、学习变成了“终生”的事……

但这些改变相比下面这个那不算什么:

认知分化

手脚这些功能分化还好;记忆和浮点运算这些能力分化就有点糟糕;到认知这一步就非常严重了——

这已经分化到了大脑认识世界和进行决策的核心层面,这一层都分化出来交出去,都被其他东西替代,真的好吗?

好不好不重要,因为没得选。

过去互联网资源分散在各个地方,需要有经验的人整理成一份目录清单,告诉你某类资源主要内容、存在问题、下载链接及注意事项等;当然还有“门户网站”,把信息集合成几大模块分发。

这些东西曾经很重要,因为信息爆炸式增长,数量大到个人无法穷尽,没有归类整理会被信息洪流淹没。

然而这些早已没落,因为有——

搜索引擎。

自从搜索引擎出现,是不是觉得我们的记忆成本降低了、信息查找能力提升了?有什么问题搜一下立刻就知道,甚至连浏览器收藏夹都不用。

个人电脑里也有搜索功能,但是算法简单,只能按照时间先后、文件类别、文件名、文件大小等简单要素搜索,而且速度很慢;

更重要的是个人电脑里的东西都是自己建立的“数据库”,很有局限性,超出自己认识和视野范围以外的东西肯定没有,甚至有的东西就不可能放在个人电脑里,比如政府官方网站的文件、登录入口等。

而搜索引擎理论上是:通过牛逼算法优化,把你想要查找的、经过整顿后的信息,按照你的需要(时间先后、相关性高低等)呈现出来。

实际上当然不是这么回事。

站在用户角度来说:我们想看什么、想找什么,完全由我们自己决定;搜索引擎应该是个工具,服务于个人意志;它可以通过算法不断优化结果,但是“优化”的标准应该以用户最终判断为标准,不能凌驾于用户个人意志之上;它应该像一个显微镜,将我有明确指向和目标的东西找准并尽可能真实呈现出来,而不应该是一个哈哈镜迷宫,完全扭曲真相并使人迷失在其中。

搜索引擎是“有必然需求的信息入口”。

也就是受众有了需求,然后通过搜索引擎进入相应世界。

进入的世界是什么样完全由搜索引擎给定,这是一个自己不熟悉的环境,看到的东西不管信不信,都会对受众产生“第一印象”,这当然可以分化受众的认知并直接塑造三观。而且受众没有更好的选择,信息太多门槛太高了不得不依赖它。

也就是个人认知在搜索引擎提供的世界里将会被打散、重构,或者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其他大部分认知都需要搜索引擎承担,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个人认知确实增加了,但那是搜索引擎让你增加或重构的。

如果听过李叫兽的课就知道,“需求”的力量多么强大,这是一切行为的根本内在动因。而搜索引擎在“需求”这一点上天然占有优势——你就是有需求甚至需求比较明确了才上搜索引擎啊!而且由于有需求,就特别容易直接采信;再加上没得选,这一正一反两方面促成了搜索引擎强大的“权力”。

“你需要我、你相信我、我塑造你、你离不开我。”

这里涉及到“需求”、“信任”、“塑造”、“习惯”这“四大天王”词汇,任何一个单拎出来都是独当一面的重大价值所在,比如“需求”是营销学的底层基础;“信任”是金融的底层基础。“四大天王”全部聚集在搜索引擎,这种权力有多强?

世界上有如此强大的权力不足为奇,但是有如此强大权力还没什么好办法约束的情况就比较少见——

法律不可能约束算法,法律最多约束算法的使用范围和作用对象。算法是抽象逻辑,是数学计算方法,法律怎么约束这种东西?

于是才有谷歌那句经典的座右铭:“Don’t be evil”(不作恶)

搜索引擎为什么容易作恶

然而这是道德约束,同时也说明不得已而为之。

道德嘛……你懂的,经常做不到,这种口号反而给人一种“伪君子”的感觉,所以谷歌2018年删除了行为准则中“不作恶”的表述。

权力极大,又没法约束,这就是是搜索引擎容易作恶的根本原因。

当然了,现在的互联网巨头们也意识到搜索引擎的重要性,纷纷建立自己体系内的搜索引擎,并且关闭其他搜索引擎对自己内部的搜索接口。

这意味着从完全依赖纯粹的搜索引擎巨头,进入到了各家专业化、内部化的搜索引擎时代。

罗振宇的得到app都做了电子书搜索,这么小的一个细分门类都有搜索引擎,可见其中利益之大,竞争白热化。别看它门类小,抢到占住就是行业的南波万。

这对解决“搜索权”过于强大、集中是好事,但是相应也增加了用户搜索成本;同时为了建立足够高的技术壁垒,每家都有自己特别专业的引擎,这将导致受众看到的东西更容易被扭曲。

所以现在有一个判断互联网企业是不是已经做大了的标志:有没有建立自己的数据库搜索引擎。

建立自己的搜索引擎背后意味着这个企业已经有足够多、有价值的内容积累;有足够的稳定用户,以至于更注重用户体验;商业模式也倾向于深耕用户。

我在大学阶段,专业课没怎么记住,但是有一门课印象很深——文献查找与搜索技术。

在这门课上我学习到了很多搜索方法,甚至有时要试着理解搜索引擎的特性才能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现在有人在网络上卖的“搜商”课程大概就是基于这个内容。

我很感谢那门课的老师,用专业且善良的视角让我怎么选择可见世界。

有句话说:“你是什么,你就会看到什么”。

其实这句话反过来也成立:“你看到什么,你就会是什么”。

所见环境必然会塑造个人,因此请尽可能慎重、独立选择你所见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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