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安乐死的坏处有哪些。

同事的哥哥,在我进医院工作那一年,也就是2011年,突发脑出血,送到广州大医院抢救去了。那个时候,孩子在肚子里才8-9个月。如今,孩子已经7岁了,他依然躺在床上未曾醒来。他妈妈照顾他,因为担忧、伤心、劳累,曾经还一度得了抑郁症。

今天我看到一个这样的新闻,讲一个小孩子,17岁的时候遇到车祸,父母想着,孩子还年轻,一定要把他救回来。所以从未放弃治疗,后面孩子救回来了,植物人。几年后醒了,却天天哭泣。他不能说话,能动。他会给妈妈发短信,告诉妈妈“我不如死了算了,我活够了”。关键是,他看着母亲的辛苦,他已经尝试过自杀好几次。吓到母亲天天寸步不离。母亲也曾跟媒体求救,她该怎样让孩子死去才好?她觉得是自己太自私了。让活过来的孩子没有了尊严。

小编前几年,大堂哥脑出血。当时医院直接告诉家属,开颅,按这情况,救回来也是植物人。放弃了,他尊严死去,你们也不用下半辈子辛苦。救与不救,家属,决定。最终家属是放弃了治疗,放他逝去。如今,他弟弟也脑出血,大脑细胞死亡70%左右,堂嫂依旧犹豫在放不放手中。(见文章《三年内两个堂哥脑出血,一个已经去世了。这个习惯要不得啊!》)


安乐死?到底是福是祸?

小编有时候在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我们在医院,经常看到那些满身插满导管昏迷不醒的病人,以及可以出院了但是人却依旧不醒的病人。这一些病人,他们醒过来,可能生活的质量也会大打折扣,照顾他的家人,生活质量也大打折扣,到底坚持下来的医治,是对,还是错?

跟朋友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说了,亲人在,家在;亲人走,家塌了一半。可是如果亲人徘徊在似走非走,似在非在的情况下,这个家拖下去,是幸还是不幸?

我听完后也哑口无言。因为自己的舅舅,临老了,觉得80几岁够了,他是拒绝上医院,慢慢逝去的。

安乐死这三个字,同时浮现在我跟他脑海里。

安乐死?到底是福是祸?

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地方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奥地利、丹麦、法国、德国、匈牙利、挪威、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和瑞士10国,允许“被动”安乐死,只准终止为延续个人生命而治疗的做法。

“死”是一个“大”得几乎让人不敢正视的问题。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是选择上呼吸机“痛苦”地维持生命,还是拔掉各种管子,“有尊严”地死去呢?据一项媒体调查显示,近六成的受访者赞成“尊严死”,近三成的受访者选择看情况。如何对待“尊严死”正在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

在荷兰,允许安乐死的标准是:病人处于清醒状态并确信自己需要安乐死;其病情是致命的;其病痛是难以忍受的;实施安乐死的医生事先必须咨询过同事的意见。老年痴呆症患者不可以接受安乐死,因为他们不能满足第一个条件。

2002年,荷兰成为全世界首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统计显示,当年安乐死案例占死亡人数的比例为2.8%。到2012年荷兰的安乐死人数增加了13%,达到了4188人。

而目前我国并不允许安乐死。实践中,安乐死的案例还是以故意杀人罪来对待。对于安乐死立法,相关部门称时机还未成熟。

安乐死是个久盛不衰的问题,它之所以不衰是因为久久不将其合法化,而致使争论双方经久不息的辩驳。

我们希望病人康复,希望病人活得有质量、有尊严、有品质、没有痛苦。但医学不是万能的,就像希波克拉底的铭言:“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

有时候尊重科学和尊重生命并不总是一致的,有时候“放弃”也是医学。带着尊重,让病人有尊严地离开,也是医学的关怀,因为医学是温暖的,医学路还很长,但是疾病的凶险与复杂,又是医学无法百分百地去解决的。

临床上,我们经常遇到一些例子,他们的疾病,用遍中西医的方法,都无法治愈。而病人的精神压力跟经济压力之大,也让我们看了都十分同情与无奈。

安乐死,永远都是个充满争议的话题。但愿不远的将来,能有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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