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消费观念从吃的饱转向吃的好,从治病转向治未病,加之我国对食疗的无限崇拜,使得保健品的消费十分旺盛。近日,鸿茅药酒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将保健品再次推向风口浪尖,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那么保健品是不是药品呢?如何区分保健品和药品呢?
区别一:概念定义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保健食品定义为“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定义为“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区别二:对人体的作用
药品通常对人体来说是一种异物,而保健食品却基本上是原本就存在于人体内或人体正常生理功能所需要的某种成分。人体很难因为某种药品不足而患病,但却可能因为长期缺乏某种营养物质而引起一些身体不适的症状。由此可知,多数药品是人体患病之后用来治疗的工具,而保健食品则可以帮助身体不生病或者在健康的维持及促进上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另一个观点来看,药品能够直接抑制或攻击病因或病状,较为确切的就是退烧、降血压、降血糖等对症疗法;而保健食品则是以调整机体功能、使机体的代谢系统保持平衡或是让血液循环顺畅等等,帮助身体用其自身的抗病能力去应对疾病。
区别三:产品分类不一样
市场上的保健品具有多种形态,2003年卫生部将所有的保健食品功效归纳为27类: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清咽、辅助降血压、促进排铅、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份、改善皮肤油份、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其品种则数以千计。
药品一般根据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处方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
区别四:产品标志
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其中2003年以前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卫食健字”,2003年以后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代表食品,“健”代表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J):“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
药品外包装上需注明药品批准文号,其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其中1位字母常见有H、Z、S、J等,代表的意义依次为:化学药品、中药品、生物制剂、进口分包装药品。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分别标有红色和绿色OTC标记,区别在于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
区别五:试验要求与质量要求
保健品27个功能学分类中除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搞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增加骨密度、改善睡眠等7个项目不做人体试食试验外,其余保健食品需进行人体试食试验,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后,由确定的检验机构组织实施,实施基地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不是,对象多为健康或亚健康人群,且试验不分期进行。药品临床试验则均需经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取得临床批件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实施基地必须是由国家认定的医疗机构,受试人群主要是门诊或住院治疗患者,试验一般分四期或按注册分类的临床要求进行。
药品生产需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在人员资质、厂房设备、工艺规程、储存条件、质量检查等方面,相比保健食品要更加严格。生产保健食品的原料种类和数量是有严格规定的,使用的原料有较长的食用安全历史,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作为保健食品原料;药品为起到治病救人的作用,对严重和急迫的病人和重大疾病,原料及使用的选择上有较大的自由度。
区别六:使用期限与方法不同
保健食品以调节机体功能为目的,说明书上有服用剂量的要求,而无服用期限要求,若消费者经济状况允许、且有实际的效果,一般来它可以适当长期服用,毒副作用相对较小;药品是以诊治疾病为目的,其有明确的服用剂量和规定疗程,当病程痊愈或明确该药品无效时,则需要停止用药。
此外,保健食品和药品的使用方法不同,无论哪种形态,保健食品通常仅限于口服,剂型相对较少;药品除了口服外,相当数量的药品可供静脉、肌肉、皮下注射,外用涂抹、雾化吸入、皮肤粘贴的等,可供选择的剂型较多。
区别七:销售途径与宣传要求不同
药品需在医院或药店里,在专业人员指导甚至医护人员的监护下,才能安全合理使用,达到疾病防治和诊断的目的;保健食品则在超市或药店,根据消费者自身知识和条件水平,可以不需要医生或专业人员的指导,自行判断,自主选购。
保健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药品广告内容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范围,处方药可以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药品要有经过SFDA批准的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载明适应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十分严谨;保健品说明书相对不会这样详细、严格,且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文提及的鸿茅药酒,它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备案信息中产品类别为中成药非处方药物,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是地地道道的药品,但在“每天两口病喝走”等广告语狂欢乱炸之下,其药品属性逐渐模糊,人们更多的以为其是具有保健功能的酒。类似常见让我们傻傻分不清的还有:
保健部与药品有着显著的区别,目前市面上保健品种类繁多,各类虚假宣传、概念炒作、消费陷阱等问题层出不穷,作为消费者务必擦亮眼睛,莫被忽悠,根据自身需求从正规途径量力购买使用,不迷信所谓祖传秘方、不轻信所谓专家现身说法及冒名科研院所、权威机构等,不盲目参加以推销产品为目的的“养生讲座”,“健康宣讲会”等,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切记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别让保健品从“抗老”变为“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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