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位检察官出身的律师说最近要从梅州去深圳执业,她知道我一半的案件都是来自外地,问我有哪些好建议给她。这就涉及到一个“老话题”,即陌生人社会律师如何“营销”。我结合自己的经验,提出4点建议供她参考。
1、在各种会议上露脸
一二线城市不同于三四线城市,基本属于陌生人社会。三四线城市熟人社会那种依靠人脉关系形成的案源,在一二线城市逐渐失去竞争力。要让别人“认识你”,这就需要在各种会议上露脸,例如向主讲嘉宾发问、作为嘉宾参加交流。网络时代任何有价值的会议都会被“大数据”推送,我们也就借助会议主办方的平台推销自己。
这些会议也分“层次”,国家机关举行的会议、律师协会举行的会议、大学举行的会议,属于“新来”律师露脸的“前三甲”。各种“高峰论坛”,能够参与发言都是不错的选择。记得蒋勇律师在广州开讲座时说过,任何会议邀请他发言他都会去,这都是借用别人的平台宣传自己。任何人与他合影都很乐意,“你发朋友圈其实就是宣传我”。
2、要有自己的网络平台
陌生人社会,律师需要通过网络写作营销自己。从博客(微博)到微信公众号再到今日头条号,都是很不错的网络平台。律师如果能够保证每周发布几篇文章,甚至每月都有优质文章被“大号”转发,基本能够保证自己在“大数据时代”被潜在客户关注。这需要持之以恒,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要求每天都更新,但切忌不更新超过1周。
律师的文章既可以热点分析,也可以理论探讨,还可以案件研究。通过律师的勤奋耕耘,逐渐得到潜在客户包括律师同行的认可。一些律师认为我们营销的对象是委托人,其实知名律师的营销对象是其他律师。一些律师有优质案件但自己缺少“攻坚能力”,就会去寻找合作伙伴寻找“操刀律师”。此时律师的营销文章,恰恰可以作为指引,告诉这些律师“找我是对的”。
3、要有自己的抱团取暖的圈子
律师在一二线城市切忌“孤军奋战”,而是要加入一系列“专业法律服务圈子”。这种“圈子”既是相互交流业务能力提高办案水平,也是相互推荐案源实现法律服务资源优化配置。这些年“毒品辩护律师”、“金牙大状律师”、“牛律师机构”、“草原狼组织”、“华南虎联盟”、“星火律师团队”、“公司犯罪辩护”、“羊城毒辩”的“圈子”,都是这种抱团取暖模式。大家相互切磋,案源合作,也是提高自己的“江湖影响力”。
律师的“圈子”毕竟鱼龙混杂,这就需要精挑细选,找那些“谈业务”的圈子,特别是法学会、律师协会积极支持的圈子,这才是“优质圈子”。律师是司法机关的“忠诚反对者”,他们忠于法律,广泛质疑,最终在于帮助办案机关有效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最大限度避免办案者“致命的自负”,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要有成功案例
无论是潜在的客户还是律师同行,找这些律师都是因为“你能”办案,这就需要金牙大状王思鲁律师所言的“案例为王”。律师是实操行业,你能够让客户或律师同行“拜服”的,只能是你有哪些成功案例。在“大数据时代”,律师已经毫无掩饰地暴露在客户与同行面前,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搜索特别是裁判文书网搜索,查找该律师办理过的相关案例。此时律师任何“夸大其词”,都会让自己的短板暴露无遗。
对于政治运动而言,“一打纲领不如一次行动”。对于法律服务而言,“一打理论不如一个成功案例”。律师无论是演讲还是撰稿,真正能够“抓住人心”的,就是成功案例。面对客户或同行,律师最有“底气”的,就是拿出自己相关罪名的成功案例。
我曾提出年轻律师应该保证每年办理至少30单案件,必要时可以大量做法律援助案件“练手”。即使是20%的成功案例,那么几年积累下来也是几十单经典案例,足以让律师能够面对当事人娓娓道来。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重蔚自留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whello.com/306133.html
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发邮件951076433@qq.com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