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12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主要涉及食品、药品、医疗、教育培训等行业。其中,因发布虚假广告,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2015年新《广告法》颁布,2018年重新修订,虽然条款中规定了广告中不得出现的情形,但其实并不是非常好操作,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法律条款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
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间。极限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触犯新广告法底线,单独的罚款方面,20万起步,最高100万元。
作为一个社会人
新广告法中的禁用词
你都知道吗?
没关系
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全套2020新广告法禁用词
01
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案例:南京青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宣传时,存在虚假宣传,并使用“最顶级”、“最地道”等广告用语,且部分广告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存在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的情形。2019年3月,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
02
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案例:正里元葛根粉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
2019年11月,重庆正里元科贸有限公司发布含有“中国葛根行业第一品牌”等内容的食品广告,被罚款20万元。
03
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案例:小红书使用不当用语违法广告案
小红书App的运营者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发布广告时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2019年2月3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处罚款3万元。
04
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案例:茅台拆除国酒门国酒字样
2019年6月29日,“国酒茅台”正式改叫“贵州茅台”,“国酒门”拆除“国酒”字样,而打开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面也没有了“国酒”字样。
05
与品牌有关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领袖、之王、王者、冠军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案例:瓜子二手车不实广告宣传语被罚
2018年11月15日,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因在广告中使用瓜子二手车“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不实宣传语,被罚款1250万元。
06
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案例:广州珍仪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内容广告被罚
2019年,广州珍仪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产品包装,宣传其产品“采用国际最先进的技术并结合多种草本植物精心研制而成,在黑发的同时还能取得养发、护发、固发的效果”,并利用其网站发布含有“李时珍《本草纲目》黑发秘方、千年古方、本草黑发,100多位中医药专家4年研发的珍仪本草润黑露”“1个千年黑发秘方、100多万白发人受惠点赞,1000多个日夜研发升级”等虚假内容的广告,被罚款20万元。
07
与欺诈有关 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案例:苏泊尔静音破壁机虚假广告被罚
2019年11月26日,苏泊尔“全静音破壁机”因在广告中却采用“始终静音”等虚假宣传,被罚款348万余元。
08
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 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等无真实依据的用语。
处罚措施
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若有发布有新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作为公民,要知法懂法
作为社会人,要熟悉广告法
这些我们不得不了解的广告法
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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