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第十七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上,《2018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2018年,社交电商市场规模预计突破万亿元。同期,商务部对《社交电商经营规范》(下称《规范》)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报告指出,社交电商作为一种基于社会化移动社交而迅速发展的新兴电子商务模式,自2013年出现后,连续五年高速发展。2018年,中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1397.78亿元,较2017年增长66.73%。
越来越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交电商从业者大军中来。2018年,中国社交电商从业者规模预计达到3032.6万人,增长率为50.22%。根据商务部统计,2020年预计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为9.6万亿元。报告则预估社交电商市场规模将达3万亿元,占到网络零售交易规模的31.3%。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秘书长、创奇社交电商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于立娟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2015年左右,由于社交电商爆发式增长、良莠不齐,出现了虚假广告和类似传销等行为,使得消费者望而却步。在2016年左右,行业逐渐摸清了健康发展的规律,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从2017年左右开始,进入冷静发展期。而随着腾讯推出的小程序升级,社交电商在过去一年又迎来井喷式增长。
于立娟指出,社交电商对传统商业发展产生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人、货、场的变迁。人,即消费者从线下卖场到中心化电子商务平台到碎片化社交平台的演变;货的变迁体现在货品设计理念从围绕产品产生,到规模化提供,到个性化设计的不断提升;场景变化主要体现在旧的明星企业消亡,新的明星企业崛起。
“在时代变迁过程中任何企业都不是高枕无忧的,都有可能被创新的力量影响、冲击、改变。哪里有人,哪里才是主场。”于立娟说。
2017年起,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创奇社交电商研究中心共同承担撰写商务部《规范》的工作,该规范的制定旨在社交电商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建立行业健康发展的经营准则,发挥规范当下和引领未来的作用,推动社交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服务于社会进步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规范》是迄今为止首个部级社交电商领域法规性文件,纳入国家标准运营体系管理。《规范》于2018年7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它将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社交电商健康发展,维护行业正常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于立娟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电子商务法》从2013年启动起草工作后,今年已经迎来三审。《电子商务法》作为上位法,是行业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在制度、原则上要更加科学合理,以维持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协调,所以要经过谨慎的审议。在这个过程中,行业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自我规范。相比于法律,法规的推出和修订更为灵活,可以在法律未出台时为行业提供自律准则。
于立娟说,《规范》确定了行业的角色和地位。此前,社交电商被认为是个人和个人间的交易,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规定的更多是商家的行为,《规范》将个人定义为经营者,做到了有法可依,在社交电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另外,《规范》还对产品的准入、广告宣传、相关描述以及支付、配送的过程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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