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回到生意(Transaction)的实质,重新来讨论 RTB广告及其将来开展。
一、生意的实质
「生意」其实是人类因应经济活动自然產生的行為。从远古时代的以物易物,到实体钱银(铜钱、银元、纸币)、类钱银(各种形式的生意凭证)、现代金融的各种衍生性金融产品(Financial derivatives),甚至因应网路技能而生的程序化高频生意(High frequency trading),这些琳瑯满意图生意形式都是因应林林总总的生意需要与型态而生,一般非金融从业人员一般难以一窥全貌,但如果回归到生意的实质来讨论,就会发现其准则迥然不一样。
就更根本来说,生意是买方(Buyer)与卖方(Seller)针对特定标的物进行定价然后移转的进程,金融术语上也会用 Bid / Ask 来称号买、卖方。生意行為依循的是近代经济学的生意本钱理论(Transaction cost theory),就理论面而言能够推广到更全面的政治社会议题,但在此咱们仅引用来解说更狭义的产品生意生意。
小编网络营销公司表示生意本钱理论的中心之一,即生意两边会努力於降低生意本钱(Transaction cost) 以促进生意行為,以到达全体功率的进步,而成交报价的高低并不主要。在生意行為中,买家想贱价买、卖家想高价卖,乃属人之常情;但若两边一向坚持在报价上 斡旋,表明该生意的生意本钱很高,生意两边若不努力降低,则生意的失利可想而知。详细而言,生意本钱更少包括:议价斡旋的本钱、寻觅新标的的本钱、监督生 意公平的本钱,以及别的一切跟促进生意相关所需要的本钱。
二、广告生意
广告生意也是生意的一种。不论是传统媒体或数位新媒体领域,广告主(Advertiser)是流量的需要方(Demand side),而媒体发佈商(Publisher)则是流量的供应方(Supply side)。流量(Traffic)能够是电视的收视率、报章杂誌的订阅数、播送的收听率、商圈或捷运站的人流、以及网站的阅览数,而随著广告主的行销意图不一样,对流量的需要各异,各种类型的媒体型式也因此產生。
重新套用一次生意的实质:广告生意的达到,意图不在於成交报价的高低,而在努力於生意本钱的降低。咱们从这个视点来讨论dsp广告出售的方法,更直接的方法是建立自个的事务出售部分,以直接出售方法(Direct sale)对广告主或代理商(Agency)出售流量,这多见於传统媒体业者如电视或报章杂誌,以及 Web 2.0以前的网路媒体。这么的好处是,若流量的类型与质量切中买方的需要,广告主直接採购则生意容易达到,但媒体端培育大量出售人员将使得营运本钱进步,而终端数据的缺少,使得广告主无法剖析行销成效而实现受眾采购(Audience buying)。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重蔚自留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whello.com/286185.html
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发邮件951076433@qq.com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