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搜索习惯到大数据营销,你的网络营销还有价值吗。

在互联网大环境下,我们正在从搜索习惯进入大数据营销时代,一切的模式、工具都变了,而网络营销的挖掘方式也在自然而然的发生变化。

从搜索习惯到大数据营销,你的网络营销还有价值吗?(图1)

一、传达的性质,从初的记录变成预测

搜索营销主要是借助用户的搜索、浏览网站的记录进行分析,并在下一次网友使用网站时候推送相关的内容,这是一种先记录后营销的模式,它区别于传统的广告营销,也有可能用户在初次搜索时候消费就产生了变化,如果再次营销,用户可能已经没有需求了。

相比较而言,大数据营销属于预测,他主要根据用户之前的行为,预测将要发生的时间,由此可以将用户的需求价值提升到高深莫测的境界。

二、沟通效应直接演变成消费者直面品牌

搜索技术对用户的行为分析是没有连续周期的,然而大数据可以通过洞察的方式了解消费者的下一个需求,例如,如果今天有人在某家餐厅订购了晚餐,后续他可能需要打车或者去娱乐场所放松。

如果用户的连续性需求被大数据得以分析,进而就会产生贴心的营销服务,不会让用户不适应,更多的是心满意足,这就说明了人与数据之间需要建立心有灵犀的关系,而不是需要广告作为中间商,品牌的网络营销方式也就有了相对应的价值。

大多数用户是经过信息找到品牌、服务,而通过广告找到品牌的情况越来越少,即使有大数据技术,市场营销也不是简单的数理模型,有了互联网的自发性和大数据的透明性,能够让质化的消费者洞悉到量化的依靠,从而可以更快的走进消费者的心门,引导用户消费。

三、营销模式从展现变为服务模式

在传统营销中,多半是依靠租用或者媒体的版面展示,其中搜索引擎的应用大多数是将更多的流量导入到特定的展示页面,然而在大数据时期,这样的模式正在被接受挑战。例如,百事可乐为了顺应消费者的行为表现,就会从更受年轻人喜爱的品牌代言人里面诠释产品的涵义,这时候,搜索引擎分析了百事可乐的人群,清楚他们的人群、年龄等内容从而分析这群人的明星喜好,进而为百度可乐择选合适的代言人。根据结果显示,百事可乐的数据营销效果果然不错,品牌和明星都取得了双赢的结果。

由此可见,营销模式的改变不仅仅拓宽了品牌效应,更多的是迎合了不同消费者的口味,让网络营销的价值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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