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无痕)近期,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及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从支持创业贷款融资、打造创业服务平台、助力个人自主创业三个维度扶持助力创新创业活动。
据介绍,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街道(镇)申请;创业补贴(助)奖励每年2月、8月各受理1次,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社区(村)现场申请。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策法规”版块(http://hrss.xm.gov.cn/xxgk/zcfg/)查询了解。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高可享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通知,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以享受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企业,每新招用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贷款,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打造创业服务平台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依托创业大本营运营主体落户
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纳入“创业大本营发展规划”,实行统一挂牌,创业人员符合我市落户条件的,可依托创业大本营运营主体落户。符合纳税条件的创业大本营每新吸纳1名就业人员并缴交社保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根据各类型创业大本营运营情况,按照年度遴选、认定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本营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助力个人自主创业
符合条件可领5000元创业项目启动补助
符合创业补贴(助)奖励相关条件的,可以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标准:第1个月-12个月、13个月-24个月、25个月-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以及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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