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发达国家,法律和财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左膀右臂,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和管理意识普遍较高。在中国,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掀起了创业高潮,各行各业都要“O2O”。创业团队前仆后继,创业激情一浪高过一浪。但创业不是儿戏,许多问题会逐渐显露出来。创业团队成员普遍年轻,社会阅历相对较低和法律常识较少的情况下,创业项目能启动迈出了第一步后,但能走到最后的凤毛麟角。创业失败原因很多项目和团队人员,但根本原因往往在于法律风险方面。正确的创业方式,应该在创业之初,就关注创业法律风险的管理。
实践中,创业团队首先考虑往往是融资,将企业做强做大,很少考虑项目是不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的项目注定是要失败的。
风险一:人才问题
创业最为重要的是人才,很多创业团队集合前基本上是在任职的时候,就相互约上一起创业。但如有成员与用人单位有签署劳动竞业限制协议的,则必须妥当解除与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协议,否则,一旦离职创业后,被用人单位盯上,会遭遇诉讼,对该团队成员及创业项目都是非常不利。
风险二:保护好项目
创业的另一个重点是好的项目,先假定你只是有个创业的想法,还没有具体的安排。基于这个假设,那么创业最关键的是要把精力放在产品与市场的匹配上,你要找到用户或消费者能很快接受的产品,其他诸如文化、管理之类都是次要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只要它最终能够明确地为人减少痛苦或者增加乐趣,就都是件可做的生意。
风险三:股份安排。
创业初期,团队必须有一个可以一锤定音的灵魂成员,所以,在股份安排时,灵魂合伙人应占多数股份。对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股权安排时,应适当预留考虑未来股权激励和融资的份额和大致方案。
风险四:公司控制权
移动互联网项目,都是要进行融资的,融资就意味着股权的稀释和控制权力度的减少,所以,在进行融资时,对于公司控制权,要给予必要的关注。
风险五:规范财务
避免个人和创业项目公司财产混同,以免个人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常识认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为限为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在理论上没错,但公司法上有一个揭开“法人面纱”制度,就是出现法定情形的,则股东不是承担有限责任,而是无限连带责任。常见的情形包括账目混乱、私企不分,股东以个人名义承担公司运营费用、以公司资金添置个人资产等,通俗的理解,就是公司是我、我就是公司。这种情况,在创业团队是非常常见的,必须引起创业者足够的重视。
风险六:创业合伙协议
创业合伙协议(股东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必须进行尽可能详尽的约定。合伙协议不仅仅保护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保护项目的健康、有序推进。合伙协议必须对项目定位、发展规划、分工、股权安排、合伙人权利和义务、亏损承担、股权绑定、薪资、财务管理、决策、加入及退出机制、项目保护等事项,进行白纸黑字的约定,方能让成员无后顾之忧,同心协力,同舟共济,且有效保护项目的推进。
如何完美的掌握金融和法律运作规律?如何将企业做大做好?如何提高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和管理意识……翟山鹰老师带来全新金融课程,解决会逐渐显露出来的创业问题。翟山鹰老师打开正确的创业方式,引导您在创业之初,就打下扎实基础。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重蔚自留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whello.com/210235.html
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发邮件951076433@qq.com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