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的基础就是人货交易,这是最原始的商业的模式,通俗的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最简单的商业模式慢慢的发展成了“看不见”的交易模式,先交钱、后交货。等到互联网兴起的时候一帮神经病人弄出来了买东西不要钱的商业模式,再到后来O2O、建渠道的人出现了更加神经病,你过来和我买东西,我倒贴给你钱。
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还能这么做生意的!这样子做生意不是十做九亏吗?
我们觉得人家是傻子的时候,其实自己就是傻子,人家是赚背后看不见的钱!
商业模式的变换目的是为了多赚钱,成功的途径就是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民以食为天,一开始消费者所关注的重心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等到大家都吃饱饭了商人觉得再这样下去不行了,要给消费者多些花钱的地方。从什么地方入手呢?“衣食住行”,现在“食”解决了,那么就来开发“衣”、“住”、“行”,等到消费者都吃好、穿好、睡好的时候发现市场又饱和了。怎么办?衣食住行解决了现在又来给大家弄点玩的、高大上:“娱”、“教”、“养”。
娱:让消费者花钱买开心;
教:让消费者花钱买文化;
养:让消费者花钱买生活方式,修身养性!
现在让消费者从最简单的买“食”之外,还要买“衣住行娱教养”,还是简单的钱货商业模式能满足吗?所以,商业模式要变化,但是所有的商业模式的目的都是为了盈利,连带着盈利模式也要变化!
现在还有多少种商业盈利的方式呢?
产品盈利
产品盈利的方式就是传统的卖点货赚钱,虽然现在想要靠卖一点货赚钱已经很难了也不排除这种盈利的可能性。卖点货赚钱的精髓就是便宜,一定要比别人便宜。怎么能做到便宜?靠的就是规模,传统零售有一个共通点,规模越大,成本越低,利润越高。
以速度抢规模,以规模建渠道,以渠道压成本,这就是卖点货赚钱的套路!
品牌盈利
卖产品是所有公司共有的一点,既然都是卖东西那有没有可能我卖的比多人贵,还要能比别人卖的多呢?完全是可以的。这个时候虽然大家都是卖货,不过这个时候赚的钱和卖产品不同,卖的是品牌。
同样的商品,在夫妻小店是一个价格,在便利店是一个价格,在KA卖场又是一个价格。这其实是一个很违反哲学的现象,但是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社会现象,为什么呢?因为这价格变动的后面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品牌效应。
品牌效应就是创造附加值,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往往已经在同时购买商家赋能在其中的另外价值。
模式盈利
模式盈利的方式就真正进入到了“赚看不见的钱”的地步。这个时候模式已经是一种产品了,我们通常说的产品、公司已经是“模式产品”中的一种原材料。
什么是模式?O2O、B2B、OEM等就是模式,代理、加盟、微商等也是一种模式。如果单纯的说概念不容易理解,可以套一个例子试试。
拿OEM模式来说,有甲乙丙三个人都是生产绣花针的,每人每天能生产10根。甲擅长取料、乙擅长打磨、丙擅长穿孔。现在各取所长,甲只负责取料,乙只负责打磨,丙只负责穿孔,每人能做100根,那模式盈利就是赚了100根-30根=70根的钱。如果原来一根买1元,现在各自只做擅长的工艺,品质得到认可涨到2元一根,那模式盈利就是赚了100*2-30*1=170元。
系统盈利
系统盈利就是一个资源整合的过程:创造共同利益,善用彼此资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彼此共享自己已有的资源,然后资源整合之后变成更大的社会资源,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这个方式常见于互联网企业,通常表现在广告资源的嫁接、渠道的合并、用户的合并、增值服务的变现等。
重资产重运营的实体企业公司也有可能存在资源整合的可能性,比如公司联采。
资源盈利
资源盈利的模式很简单,就是两个字:垄断!所有的资源全部在我这,你们想要全都要和我买。
这看起来是天方夜谭,商业变化到如今。怎么可能还有一家独大的地步?事实上,还真有!
东阿阿胶想必大家都知道,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也很清楚阿胶二十年来涨幅了多少番。为了它能这么肆无忌惮的涨幅?因为生产阿胶的原材料驴只有山东有,所以阿胶只有它可以生产。当垄断一个市场之后,价格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除了原材料的垄断之外,还有品牌的垄断,可乐的生产方式就写在包装上,但是还有人弄出另外一家可口可乐。
收租盈利
收租盈利的核心就是产权。都说房东是最吃香的职业,稳赚不赔。除了常说的房地产收租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巨大的收租市场:专利收租!
拥有某项技术的专利,只要有人使用就需要缴纳专利费用,使用的人越多,市场利润就越大。
金融
金融的玩法实在是太多了,是经济学上“看不见的手”。金融最核心的玩法就是杠杆。根据阿基米德原理,给我一个杠杆我能撬动整个地球。而在金融家手中:给我一块钱,我能控制一家公司。
具体的操作模式比较复杂,一言片语解释不清,而且没有基础也难以理解。
国家
从经济主体上看,最大的经济主体毫无疑问是国家。国家的经济全靠财政税收,由此可见收税这种模式的隐藏的利益。
当然公司不可能成为国家,但是盈利方式却可以借鉴。为什么国家能够收税?
一、有足够的人口,藏有庞大的消费市场;
二、有足够让商人和消费者相信的信誉;
三、能容纳各行各业的商人与有不同消费需求的消费者;
四、创造的利益足以支撑商人纳税。
所以理论上只要有一家公司具备以上四点就可以使用这种盈利模式。首先具备足够大的用户数;其次有足够雄厚的资本信誉;再次有足够大的平台供应不同需求;最后能创造更多的价值。
这个也不多说,微信和支付宝大家了解一下。只要在平台上流通的,一律需要交平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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