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体验营销的概念界定——学术界的定义。

分享体验营销的概念界定——学术界的定义。

Bernd H. Schmitt是第一个提出体验营销概念的学者,在他与Alex Simonson合著的《营销美学》中就曾经指出过大多数营销都因为专注于功能性而受到限制,因而提出了应对感官体验进行管理,进而提出了“感官体验营销”的说法(Simonson和Schmitt,1997),后来他又出版了《体验营销》一书,进一步阐释这个问题,并明确了“体验营销”的界定。他将体验营销界定为“一种为体验所驱动的营销和管理模式”,认为体验营销“将完全取代将功能价值置于核心地位的传统的特色与功效营销”(Schmitt,1999)。他认为体验营销具有四大主要特征:关注顾客体验、考察消费场景、顾客是理性和感性相结合的动物、方法和工具都比较折衷(Schmitt,2004)。

分享体验营销的概念界定——学术界的定义。

从营销活动的客体角度来看,“体验营销,简单地说就是以体验作为营销客体的市场营销”,“体验营销的核心观念是,不仅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还要为他们创造和提供有价值的体验”(范秀成和陈英毅,2002),“体验营销以向顾客提供有价值的体验为主旨,力图通过满足消费者的体验需要而达到吸引和保留顾客、获取利润的目的”,“体验营销既是营销重点的转移,又是营销视角的转换,既是一种营销策略,又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陈英毅和范秀成,2003)。

分享体验营销的概念界定——学术界的定义。

从营销管理过程来看,“体验营销是指企业营造一种氛围,设计一系列事件,以促使顾客变成其中的一个角色尽情‘表演’,顾客在‘表演’的过程中将会因为主动参与而产生深刻而难忘的体验,从而为获得的体验向企业让渡价值”(汪涛和崔国华,2003),“体验营销是特定个人和群体基于消费者理性与感性兼具,以及感性可能是尚未认知的理性,理性可能是已经认知的感性等项假设体验营销,以消费者在消费前、消费中及消费后的切身体验为导向,充分发掘蕴藏在消费者表层理性与感性之下的深层理性,从感官、情感、思考、行动和关联诸方面重新定义并设计其营销理念,将其创造的以提供新的不同体验为主要价值的产品同他人进行交换,以获取所需所欲的一种社会及管理过程”(陈敏,2005)体验营销,体验营销是“为满足顾客内在体验需要而发生在顾客和公司的一种互动行为过程。体验营销是以互动的方式满足顾客体验需求的营销活动”(钟财帮,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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